護照
首次申請護照必須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軍人在部隊或工作單位駐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關于在外地上學、工作是否可就近在學校、工作單位所在地辦理,可向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咨詢辦理方法。
辦理程序:照相 → 領表 → 填表 →貼相片 → 交表 →領回執 → 繳費 → 交繳費收據 → 領證
2.申請護照材料準備:1)到有公安局指定許可辦理護照的照相館照相,取得回執和相片
2)已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身份證);
3)未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其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能證明監護關系材料的原件(如戶口簿、出生證等),并由其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
4)部隊院校在讀無軍籍學員還須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無軍籍證明;
5)軍人攜帶軍官證(或者離退休證)、部隊《因私事出國(境)人員審查批件》原件,所在部隊須在《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審批表》上出具意見并蓋章,負責人要親筆簽名確認;
3.申請材料遞交:將填寫好的貼好照片的申請表格和所需材料遞交到受理窗口,待工作人員審核完畢后,領取《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單,核對回執單內容確認無誤后簽名
4.繳費:申請人在遞交完申請后須立即持《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到收費處交費 (申請人須在受理當日交費。未按時限交費,領取證件日期將另行通知。若申請后一個月內未交費,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申請材料不再退還本人)。
5.辦理時限:一般在15個工作日以內
6.護照領取本人領取:申請人本人須按照《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上注明的取證日期或出入境管理部門通知的取證日期按時領取證件。取證當日,申請人本人憑《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及繳費收據,并攜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到受理申請的出入境接待大廳領取證件。領取證件后,請仔細核對證件內容,發現差錯,及時改正。
他人代領:代領人攜帶《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本人身份證、護照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到出入境管理處領取護照。
快遞上門:若想選擇快遞上門,須在辦理護照當天憑《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到出入境管理處內的郵政速遞柜臺辦理手續并繳納快遞費。快遞范圍以當地出入境管理處的規定為準。
辦理簽證前請在護照最后一頁的持證人簽名欄用黑色簽字筆簽署本人姓名